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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乔家的规矩看骏网案
         电视剧《乔家大院》中的乔致庸可称为是晋商奇才。他最大的功绩不仅是做到了货通天下,汇通天下,还在于他定下了一系列的商规。晋商同仁们流说,乔家的规矩就是我们的规矩。能被整个商界所接受,可见乔致庸立下的规矩分量之重,作用之大。何为规矩,规矩就是标准。乔家最重要的规矩就是“东家就是东家,掌柜就是掌柜”。这项规矩不仅明确了东家与掌柜之间相互的地位关系,更明确了所有者与管理者(经营者)的关系。用现在的话来说叫产权关系明确。
         东家是资产的所有者,投资者,它拥有收益权,即所有者权益。掌柜是经营者,管理者,或叫高级打工仔。他的所得是劳动报酬。掌柜的能耐大小归根到底还是东家给予的权利多少,就算赚得亿万的财富,那都是东家的,这就是东家和掌柜的区别。掌柜永远服从东家。东家与掌柜两者在关系上要做到忠诚和信任。没有信任和忠诚,事情无法搞好。乔家的生意处在巅峰的时候,商号,票号遍布全国,生意大都由掌柜们打理。乔家的掌柜们不仅经营有方,还都是一干一辈子,终身在乔家。这就是忠诚和信任的结果。乔致庸气量、魄力过人,用人不疑,放手经营。对票号的潘大掌柜,四年一个档期结一次帐。反过来,掌柜们也对乔家忠心耿耿。尽管他们个个能耐不小,可从不起二心。在乔家遇到困难,遭遇生死之际时,都能患难与共。这即要有商道的规矩约束,又要有个人的职业操守。谁人若是违背规矩,损害东家,定为商道同行所唾弃。商道中不会再有东家聘请这样的人,尚莫说是做掌柜,就算小伙计这岗位也没人敢用。如乔家的师爷孙先生。孙先生不可谓不聪明能干,也为乔家作了不少的贡献,乔家的起死回生与孙先生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但他居功自傲,自制力控制不了他的贪心,想法设法谋乔家的财产为己有,理所当然地被驱逐出乔家,被同仁所不齿。有忠诚就有信任,有信任就有忠诚,有忠诚更有高的回报,这是相辅相成的。但这毕竟是靠个人的操守,信义,自律来维持的。要使这些长久的下去,必定要有一个规矩,一个制度来约束。乔家的这一规矩,不仅只是明确了产权关系及经营者与其所有者的地位关系,还更明确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义,道德关系。
         商道自有其规则,规则自有相通处。回过头来看看现代社会由08年喧嚣至今的网络界一大奇案-骏网案。
         骏网于2000年由数位成功企业家、国内优秀软件经销商、投资基金共同投资组建。随后,骏网投资人于2001年以个人信托方式出资200万元成立北京骏网联合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02年与吴洪彬等人签署了信托协议,信托吴洪彬持有20%股份;信托周志斌持有50%股份,任董事。2004年,投资人又出资200万元,成立北京骏网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托吴洪彬持有20%股份。北京骏网联合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骏网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后,在骏网投资人不断投入数千万元资助下,骏网一举成为中国最大的网游渠道商。
         现代企业的CEO,就相当于是掌柜。他们的东家便是董事会。
         然而,公司规模扩大后,吴洪彬基于个人迅速膨胀的贪念和欲望,有步骤有计划地做出了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举动。2008年3月31日,在代表投资方的股东米伯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骏网联合突然召开了一个由吴洪彬和周志斌两人出席的董事会,宣布罢免米伯祥董事长和法人代表身份,由持有50%股份的周志斌担任法人代表。随后,骏网联合通过一份增资扩股的决议,决定在2010年前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将最初的200万元注册资金扩大到800万元,并且新增添了12位新股东,其中包括一些毫不知情的员工,以及一部分被吴收买的亲信。2008年4月5日,骏网联合完成法人代表变更,4月15日完成首期增资扩股。按照骏网联合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显示,米伯祥之前30%的股份被稀释到了18.75%,而到2010年所有80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的话,米伯祥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将占得更少。如此一来,投资人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即使在代持股东仍然存在的情况下也完全失去了对骏网联合的控制,投资人不惜重金投资、苦心经营多年的事业被吴侵吞,瞬间化为乌有。
         09年3月9日北京市海淀法院的判决骏网案,要求北京骏网CEO吴洪彬向董事会返还北京骏网在线的公章营业执照,一个职业经理人拒不交还北京骏网公司的案件也将落下帷幕。
         看着骏网东家对掌柜的厚待换来的却是令人心酸的背叛,我们在叹息着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会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并给予背叛者、偷盗者以应有的惩罚。毕竟,举头三尺必有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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